學生宿舍是學生日常生活和學習的重要場所,是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陣地。為切實加強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大力推進思想政治教育進宿舍,不斷提高學生教育、管理、服務的工作水平,努力構建和諧校園,特制訂本辦法。
第一條輔導員進學生宿舍,是為了更好地了解、掌握大學生的思想動態(tài),把學生的教育、管理、服務有機結合起來,遵循學生工作的規(guī)律,適應新情況對學生工作的新要求,配合學校的整體學生工作,扎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
第二條輔導員進學生宿舍采取定期走訪和定期值班兩種形式進行。輔導員應對自己分管學生的宿舍進行定期走訪并做好走訪記錄,同時根據學生工作部(處)統(tǒng)一編排的值班計劃在學生宿舍值班,做好分管宿舍樓的值班工作。
第三條輔導員進學生宿舍,應履行以下職責:
1.根據學校、系(部、院)的工作部署,在宿舍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,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、人生觀、價值觀。
2.檢查學生在宿舍內學習的情況,督促學生充分利用好自習時間,認真學習,形成良好的學風。
3.深入學生宿舍,檢查學生宿舍秩序,督促學生養(yǎng)成良好生活習慣,自覺遵守宿舍管理的各項規(guī)章制度;協(xié)助宿舍管理人員及時處理學生宿舍出現(xiàn)的突發(fā)事件,確保學生宿舍安全、穩(wěn)定。
4.積極參與并指導學生做好學生宿舍文化建設,開展文明宿舍創(chuàng)建活動,營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(huán)境。
5.深入學生宿舍,與學生交流、談心,了解學生,特別是特殊學生的思想動態(tài);及時處理和解決學生的思想問題,有效化解各種矛盾。
6.加強與學校相關部門的聯(lián)系,聽取、反映學生對宿舍管理的合理化建議,維護學生在宿舍的正當權益,切實做好學生服務工作。
7.對學生在宿舍內的違規(guī)違紀行為予以批評教育,或上報相關部門予以紀律處分。
第四條輔導員進學生宿舍的工作要求:
1.輔導員走訪學生宿舍每周不少于兩次,原則上所帶學生宿舍每個學期要走訪兩遍;宿舍值班輔導員要堅守崗位,有事離開工作崗位應妥善安排工作,同時應確保通訊暢通。
2.輔導員走訪學生宿舍的工作時間主要是學生課余時間及雙休日(包括5.1、10.1長假)。
3.輔導員每次走訪或值班需到宿舍樓值班室填寫《輔導員進學生宿舍情況登記表》;每次走訪完畢后對學生提出的問題、意見和建議進行匯總,及時將匯總后解決的情況反饋給學生,并做好工作記錄。
4.輔導員在開展工作時應注意良好的形象,對學生要熱情,向學生解釋和回答問題時要耐心,應注意多渠道地開展思想政治工作。
第五條每月5日前后勤集團宿管中心將《輔導員進學生宿舍情況登記表》匯總后交學生工作部(處),學生工作部(處)定期對輔導員進學生宿舍工作進行抽查。
第六條輔導員進學生宿舍的工作考核由學生工作部(處)負責牽頭,學生工作部(處)與后勤集團共同考核。考核結果與輔導員津貼掛鉤,并作為輔導員工作考核以及評優(yōu)評先等的重要依據。
第七條本辦法自下發(fā)之日起執(zhí)行,由學生工作部(處)負責解釋。